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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司2017年4G网络室分建设第三批项目室分集成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4G网络室分建设第三批项目室分集成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4G网络室分建设第三批项目室分集成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7年4G网络室分建设第三批项目室分集成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招标公告
本为广州分公司2017年4G网络室分建设第三批项目室分集成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815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预估费用合计(万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

标段

实施区域

下浮前的系统集成施工费用 (万元)(不含增值税)

下浮前仪器仪表费(万元)(不含增值税)

安全生产费(万元)(不含增值税)

设备及主材(万元)(不含增值税)

广州分公司2017年4G网络室分建设第三批项目室分集成服务集中采购

455.00

296.56

18.45

4.72

135.27

标段一

广州范围内的商圈等楼宇室分站点

455.00

296.56

18.45

4.72

135.27

标段二

广州范围内的政企等楼宇等室分站点

455.00

296.56

18.45

4.72

135.27

标段三

广州范围内的娱乐场所等楼宇等室分站点

455.00

296.56

18.45

4.72

135.27

标段四

广州范围内的工业园等楼宇等室分站点

454.00

295.91

18.41

4.71

134.97

标段五

广州范围内的宾馆酒店等楼宇等室分站点

453.00

295.25

18.36

4.71

134.68

标段六

广州范围内的交通枢纽等楼宇等室分站点

453.00

295.25

18.36

4.71

134.68

标段七

广州范围内的学校等楼宇等室分站点

合计

3180.00

2072.65

128.93

33.01

945.41

2)招标范围:进行4G混合组网建设,新建楼宇等室分站点约158个,含全部站点的基站设备、相关工程服务费用、所需的分布系统、以及补盲优化、滴灌扩容、C网补盲所需的1X话音信源等集成服务;其中标段一新建楼宇等室分站点约23个,标段二新建楼宇等室分站点约23个,标段三新建楼宇等室分站点约23个,标段四新建楼宇等室分站点约23个,标段五新建楼宇等室分站点约22个,标段六新建楼宇等室分站点约22个, 标段七新建楼宇等室分站点约22个。具体以甲方实际委托站点为准,按实结算。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单站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和初步验收(如因实际情况需调整,则按发包方要求的时间为准),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系统正常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项目终验。维护期自项目终验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两年。单站工程须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单项所承建工程验收交付工作,如不按期完成则该单项工程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或斩结;或因企业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完成合同额度也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1.3承包方式:包前期分布系统方案设计、包协调、包工、包配套设备材料及辅材、安装、调试、集成、验收(含通过综合验收等)、设备保修、包两年维保等全套工程服务。
1.4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标段一:人民币455.00万元,标段二:人民币455.00万元,标段三人民币455.00万元,标段四人民币455.00万元,标段五人民币454.00万元,标段六人民币453.00万元,标段七人民币453.00万元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证书丙级或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安全生产合格证。
注: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2017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表。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12月01日以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无线网络工程项目(仅含CDMA、TD-SCDMA、WCDMA、GSM、LTE、800兆数字集群网)的建设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至少提供一份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合同;
2) 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本项目每标段至少配备 1 名具备 1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06月0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 本项目每标段须至少配备1 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在各实施区域内至少配备3名现场项目负责人。
2.5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因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被列入黑名单库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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