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上青乡1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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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YZ(明)17201 开标时间:2018-01-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泰宁县上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明)17201
1. 招标条件
本泰宁县上青乡1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泰宁县上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约120万元;
2.2. 建设地点:泰宁县上青乡上青村;本次为泰宁县上青乡1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设备采购(含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汇流箱);材料(光伏支架与电力电缆等)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设备卸货、安装与调试;并网调试相关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施工及验收;工程验收并网(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中标方须代为办理项目立项备案、供电备案及协助办理供用电协议的签订工作,与供电部门实现并网调度所需费用也由中标方负责解决;
2.4工期要求:泰宁县供电局用电批复后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泰宁县电力部门相关要求,包送电,包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机电工程 (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第四季度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2)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3)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在福建省泰宁县有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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