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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采油厂2018-2019年注水井调剖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GXTC-17571666一、招标条件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

 招标编号:GXTC-17571666

一、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18-2019年注水井调剖设备租赁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第一采油厂2018-2019年注水井调剖设备租赁技术服务,共计需求1个单位。
2.3工作量:计划租赁调剖设备35套(常规调剖设备4套,聚合物微球调剖设备31套),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地点:第一采油厂生产区域。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5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计划投资216.933万元/年,最高限价常规调剖设备租赁单价为10.7418万元/套.年,聚合物微球调剖设备租赁单价为5.6118万元/套.年,投标人报价格式为下浮系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为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它组织不受此限制);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油田技术服务等业务;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几年具有注水井调剖技术服务或注水井调剖用设备租赁同类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5投标人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6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提交的“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国信创新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6-573-583(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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