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青岛龙发热电废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已由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青岛龙发热电废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
1.3项目编号: SDSS20171704-B12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招标范围:
脱硫废水处理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设备购置及加工制造、设备及管道安装、电气及控制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系统调试运行、验收、培训和保修(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包含土建部分设计、施工,但投标人应配合业主进行土建部分的设计、施工。
2.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完工。
2.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其它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现行验收技术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2.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对联合体投标的约定:允许,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8投标报价范围:完成“承包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
2.9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固定总价,包括在合同实施期间全部风险因素,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
2.10投标报价计价方法:
按分部分项工程列出工程量清单,并以工程量清单进行综合报价,包括单价、合价、总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注:所报综合单价必须为全费用综合单价,不按要求报价视为重大偏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