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调压撬、计量撬,设计日输气量60万标方。
4.质量要求:a.设备的技术和设计标准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满足南宁CNG母站调压橇计量橇技术规格书等标准。 b.卖方应从生产商或指定生产商采购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及技术参数的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设备的质量负责。卖方是代理商而非生产商的,应当提供相应生产商的授权销售证明。 c.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均为全新、未经使用,且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 d.卖方应保证本合同软件不存在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软件缺陷。如果发现由于非买方原因导致的设备软件缺陷,卖方应自费负责纠正该软件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5.服务:1.货物到场开箱验收,提供所有技术资料; 2.提供设备安装及调试指导服务; 3.向买方相关人员提供操作指导与培训; 4.售后服务。
6.项目进展情况:初步设计已批复,取得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关于同意南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母站项目使用天然气的复函》。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能力的本国厂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供货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3.供货商应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A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燃气调压装置。 4.参与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成熟生产能力,具有以往成功的供货经历。 5.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者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准入资格。
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