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蒙古嫩江流域诺敏河(含格尼河)防洪治理工程阿荣旗段监理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 内水建【2015】2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阿荣旗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监理规模及内容:新建堤防3处,长4.854km,堤防护坡3处,长4.854km,防洪标准10年一遇洪水, 堤顶路面4处,6.954km;新建涵闸1座。河道护岸15处,长14.763km,防洪标准10年一遇洪水。
2.3监理服务期: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约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内蒙古嫩江流域诺敏河(含格尼河)防洪治理工程阿荣旗段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62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可提供网络查询版)。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