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高密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控制价 供应商资格要求
消防车辆保险服务 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71568.6元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