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家庄市鹿泉区2017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工程建设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
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和山尹村镇共14个村;
3、工程内容: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PE管及管件采购等;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4个标段,各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水厂出口至虎踞路沿装院路到洨河北岸);
第二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沿装院路自洨河北岸到移动数据中心(封龙河北岸));
第三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沿龙飞路铺设桩号0-1800管道);
第四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沿龙飞路铺设桩号1800-2400管道);
第五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沿龙飞路铺设桩号2400-3600管道);
第六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沿龙飞路铺设桩号3600-4800管道);
第七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沿龙飞路铺设桩号4800-5191管道);
第八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寺家庄镇西支、北支);
第九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寺家庄镇西、南龙贵,寺家庄,东营西、北街5村);
第十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寺家庄镇南降壁,平南,高迁西、东、北街5村);
第十一标段:管道安装及建筑工程(山尹村镇装院路主管道和入山尹村、南平同村管道);
第十二标段: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十三标段: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
第十四标段:PE管及管件采购;
5、计划总工期:3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2、第一至第十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
第十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
第十三标段:具有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商;所投货物须具备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须含DN300、DN400、DN600、DN700、DN800球墨铸铁管;且具有包含相应型号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四标段:具有PE管及管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商;所投货物须具备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须含De160、De200、De400 PE管,且具有相应型号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货物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