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项目单位为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物资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下张电力园区、北区、南区、光明公司空调系统维保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行贿犯罪告知函影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现场提供原件核对,若未提供原件视为无效的行贿犯罪告知函),原件与其他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 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围包括空调安装维修保养范围;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
(3) 信誉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②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⑤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服务周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⑥近三年所提供的服务未出现重大服务事件,所提供的服务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⑦投标人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的开发、实施、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经验,能按照规定交货时间提供项目成果。
⑧账务状况良好(账务状况,根据账务报表或其它证明,近两年无亏损)。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 22日至 2017年 12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00时至下午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