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2018-2019年度中介机构服务入围遴选(第六包: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内容:为朝阳区水务局及其下属二级单位2018-2019年度未达到招标限额的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服务,以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水平。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2. 服务期限:2018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 中介机构类别及说明:
1)本包为第六包:招标代理,拟选聘2家服务机构。
2)同一服务机构如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可同时申报投报不同包,允许兼报兼中。
4. 本包合格投标人资格
a.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求服务的投标人。
b.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投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c. 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d.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造价师或注册建造师(一级)或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
e. 具有近三年项目投资额度在500万元(含)以上或服务合同额在20万元的水务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f.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a.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8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