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郑州市金水河清淤工程 已获得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郑发改投资【2017】746 号,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河清淤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
2.3投资估算:约500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8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航海路桥--建设路桥;
二标段:建设路桥--黄委会小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关的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其他要求: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开具日期均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