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方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邀请满足相应资格、类似业绩的单位(简称“投标人”),就本次询价标的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证书
3)品牌要求进口品牌,国外项目同类设备业绩不少于三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不符合资格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您参加本次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