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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谦中心卫生院新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祥谦中心卫生院新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5〕155号批准建设

本祥谦中心卫生院新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5〕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第二医院,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闽侯县尚干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650万元; 2.3招标范围:祥谦中心卫生院新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改造及附属工程; 2.4招标内容:门诊住院综合大楼部分改造、智能化、手术室、产房医气、部分二次精装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6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00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按工程控制价1189.6942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27.72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并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中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三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至2018 年1月2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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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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