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汕尾500千伏甲湖湾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等3项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以广电计[2016]27号、汕尾电计[2017]3号、汕尾电计[2017]1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尾
2.2建设规模:汕尾500千伏甲湖湾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等3项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为:汕尾110千伏鹅埠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110千伏沙浦变电站工程、汕尾500千伏甲湖湾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
2.3服务周期: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以实际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基建项目竣工工程项目环保验收服务,对输变电工程进行环境影响验收调查,编制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报告书),协助通过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最终获得相关环境影响保护管理部门的(通过)批复;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环保投诉时,按照甲方要求,对环保投诉敏感点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国家认证的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需含: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需含:特殊项目),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需在广东省环保厅或汕尾市环保局备案;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类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单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2月 26日至2018年1月2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