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辽阳分公司2018-2019年公务用车租赁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2017-12-25
截止时间:2017-12-28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辽阳分公司2018-2019年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LYCG2017087】),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效降本增效,结合公司自有公务车辆无法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现状,办公室按照省、市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统一租赁符合要求的车辆作为公务或生产用车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1.1.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租用6辆大众捷达汽车,租期2年,具体要求详见2.3。
1.2. 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700】元人民币/月.辆(含税),即六辆车两年共计【5328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
2.1.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
2.1.3. 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参选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经营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
2.1.4. 参选人须在辽阳地区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并至少指定一处辽阳市区范围内的车辆维修点,如果参选前不具备该条件,可通过书面承诺中选后15日内设立服务机构和指定维修点;(如有服务机构请提供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若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为个人名义,须提供个人与参选人签署的协议,同时提供指定维修点的维修授权书(格式自拟)),未设立服务机构的请提供承诺书。);
2.1.5. 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1.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须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2.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2.1. 品牌型号要求:大众捷达,排气量1.6L(含)以下汽油车;
2.2.2. 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均应为购买4年(含)以内(行驶证注册日期在2014年及以后的车辆),且行驶里程10万公里(不含)以内;
2.2.3. 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车况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5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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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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