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邯郸广平县人民路、广电塔、北出口、御水台亮化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工程位于广平县
2.2总投资:450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预计工期: 为1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 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揽过同类工程施工超过300万元以上的业绩二份。(注:施工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6 日 8时 30分-2017年 12 月 30 日17时30分。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17 日14时30分(如有变动、见招标文件补遗);地点为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采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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