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网上配货及移动应用(二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委托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向社会征集本项目实施单位,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网上配货及移动应用(二期)》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网上配货及移动应用(二期)项目的开发及实施服务。
包件一:互联网+终端营销移动系统
包件二:基于精准营销的销售需求预测及品牌宣传
具体服务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3.投标方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1.凡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2日9:00~15:00(工作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