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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项目(畜康)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牧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2017年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项目(畜康)进行竞争性谈判

 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牧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2017年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项目(畜康)”进行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广东华联竞谈(工程)2017-024
采购项目名称 2017年青海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项目(畜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44.2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应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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