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清能•清江锦城K8地块住宅区 (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张家湾毛坦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建设项目的核准通知》(洪发改核[201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的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四路46号。
2.2 本的建设规模:清能·清江锦城K8地块住宅区主体建筑安装项目包含12栋32-34层住宅楼及一栋幼儿园和6个公共变动所;总建筑面积为276025.6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30657.8㎡(住宅建筑面积219097.27㎡、物业管理建筑面积564.14㎡、社区服务建筑面积635.6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6706.29㎡、幼儿园建筑面积2831.54㎡、其它配套公建建筑面积822.94㎡),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5367.73㎡(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1301.55㎡,架空绿化建筑面积为4066.28㎡)。
2.3 本的合同估算价: 约人民币2300万元。
2.4 本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3月1日。
2.5 本的招标范围:清能•清江锦城K8地块住宅区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园林绿化种植及养护、园建(含围墙、硬质铺地、沥青道路、水景、景观小品等)、园林配套给排水、电气照明、小区雨、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化粪池等项目(具体详见K8地块住宅区景观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 资质,业绩要求:2012年12 月26 日至2017年12 月25 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