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岭县大兴镇大兴村、顺山村绿美示范村屯项目已由大兴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岭县大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岭县大兴镇大兴村、顺山村绿美示范村屯项目
建设规模:长岭县大兴镇大兴村和顺山村内三个村屯共计20815棵乔木、
2131株灌木。
2.2 计划工期:2018年04月中旬至2018年10月末;
2.3 投入资金:3614684元;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工程竣工后中标单位承担全部工程质保两年,保证植物成长期2至3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经营范围内须具备:苗木种植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种植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三年以上苗木种植工作经验的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或企业聘书,同时提供至少一项工作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