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新疆塔城机场改扩建工程道路清扫车1辆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编号:0748-1740CA5075IJ/05
名称:新疆塔城机场改扩建工程道路清扫车(重招)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道路清扫车 | 1辆 | 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拟供货物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销售的业绩不少于3辆,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和使用良好的用户证明文件)。 *3.4拟供的道路清扫车必须是该制造商原产地的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则应为原装整车进口。 *3.5拟供货物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有常驻的代表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道路清扫车维修资格五年以上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3.6拟供货物制造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 *3.6.1常驻售后服务机构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在国内由三个不同用户出具的该品牌道路清扫车售后服务满意的证明。 *3.6.2提供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售后服务机构的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该机构的名称、营业执照、地址、联系人、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