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汝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汝州市米庙镇景观大道两侧100米范围内房屋拆除及整体下挖回填费用、监理费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州市米庙镇景观大道两侧100米范围内房屋拆除及整体下挖回填费用、监理费用
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7-120
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汝州市米庙镇周围,拆除居民共计348户,约占地总面积261.4亩。项目资金为融资资金,已落实到位。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资金来源:融资资金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 内容 备注
第一标段 汝州市米庙镇景观大道两侧100米范围内房屋拆除及整体下挖回填施工项目 施工标
第二标段 汝州市米庙镇景观大道两侧100米范围内房屋拆除及整体下挖回填监理项目 监理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足够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投标人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拆迁、拆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自2014年6月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自2014年6月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5、技术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取得相应职称后从业不低于三年);
6、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度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地方关系的协调和现场勘查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施工场地较为复杂,建议投标单位自行勘查现场);
9、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者被取消状态,并且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注:1、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2017年1月-2017年10月投标单位为其按时连续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提供的类似业绩是指拆除及土石方类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