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城郊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磴口县巴彦高勒镇城郊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磴财采购准字[2017]57号
招标(采购)文件编号:NM-ZB-CZGC-171101
2. 内容及分包情况
标段 标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建设地点 预算金额
第1标段 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NM-ZB-CZGC-171101-SG01) 新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提升泵站。 旧地村、南粮台村、城关村 290万元
第2标段 污水管网(NM-ZB-CZGC-171101-SG02) 新建垃圾收集站及污水管网。 旧地村、南粮台村、城关村 1306万元
第3标段 环卫设施(NM-ZB-CZGC-171101-SB01) 垃圾收集车、垃圾清运车及垃圾箱等。 旧地村、南粮台村、城关村 383万元
第4标段 工程监理(NM-ZB-CZGC-171101-JL01) 施工招标全部内容 旧地村、南粮台村、城关村 0.7%
计划工期:2018年03月20日—2018年09月20日,共计180天。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第一标段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标段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具备能够承担施工所需的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污水处理采用复合酵素污水处理技术(EMBC),实现污水中污染物的分解净化,整个处理过程不投加任何化学药剂(如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稀酰胺(PAM)、脱色剂、消毒剂等);通过微生物的分解与降解,实现污泥零排放;处理后的废水成为有价值的营养液(含氨基酸),能满足农作物生长的营养需求,实现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处理过程中无恶臭气味产生;可以有效抑制大肠杆菌等有害细菌的滋生,不增加消毒措施。至少有一个采用复合酵素处理污水的成功案例。
2、第二标段污水管网标段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
3. 第三标段环卫设施标段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具备本次采购的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4. 第四标段工程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监理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