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七大街公交枢纽站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围墙、场平等场地整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七大街公交枢纽站工程围墙、场平等场地整理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经开第十七大街以西、经南八路以北、经开第十六大街以东、经南八北一路以南;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0570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2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内容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七大街公交枢纽站工程的临水、临时道路、场地平整、场地清理垃圾外运、永久围墙、永久大门、道路管线及地平硬化处理等施工与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出具);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厂区道路及地平类项目)项目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合同原件,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4.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