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二十里铺村绿化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发改发【2017】3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二十里铺村;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以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规模:栽植绿篱,行道树;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Ⅰ标段: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二十里铺村绿化项目)施工;
Ⅱ标段: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二十里铺村绿化项目)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Ⅰ标段施工申请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固原市原州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报名的项目经理与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经理须一致,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且资格预审时提交的人员必须与开标现场一致,否则视为废标;信誉良好,并要求近三年有(2014-2016)类似项目绿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Ⅱ标段监理要求申请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资格预审现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一致,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且资格预审时提交的人员必须与开标现场一致,否则视为废标;信誉良好,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根据宁高法【2017】47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请各申请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资格预审方法
5.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下午18:00止(法定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