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嵩县大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大章镇育英路污水处理工程
4、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5、建设内容:该项目为大章镇育英路污水处理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挖除旧混凝土路面2112㎡,铺设Φ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709m,铺设Φ3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22m,新建Φ1500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11座,新建Φ700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11座,新建Φ1500圆形砖砌雨水检查井11座,新建单箅平箅式雨水口11个,恢复混凝土道路2112㎡。
6、工期:60 日历天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预算金额:83.52万元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注册满三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前,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11月以来至今连续一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 日至2017年12月 28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