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凤山县凤城镇弄者小学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复〔2016〕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山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及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综合楼1786平方米;一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027平方米(含浴室27平方米),一栋学生食堂3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48平方米,配套建设挡土墙、护坡、校门、运动场、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1220万元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定额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近 3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完成过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房屋建设工程,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