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徐闻县2016年度城北乡北水等二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徐闻县农业局、徐闻县国土资源局、徐闻县财政局以徐国土资(规保)[2016]1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徐闻县土地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规模:建设5000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工程预算:6440318.49投标人资格要求
<span lang="EN-US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4)法定代表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以废标处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包括: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岗位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安全员需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1名,具有岗位证(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水利学会核发)、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在报名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6)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须具有2017年6月至10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检察-院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出具方为有效);
(8)企业、法人及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人员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2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