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庆石化公司2018年2月份至4月份甲醇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我厂实际接收数量为准(吨),按照财务制度每月结算一次当月25日前开具发票(付款时有部分昆仑银行承兑汇票),以本月实际到货量为结算数量。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由于是危险化学品需在双方签订合同前,先在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交货期:合同生效3日后开始分批交货。
售后服务:出现问题到达现场时间应在24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项目使用单位:化工一厂 业务主管部门:计划处
项目承办单位: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刘钊 联系方式:0459-6743189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甲醇 工业级 ≮99% 吨 6400 合同生效3日后开始分批交货
2.3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 ≤5 GB/T3143
酸的质量分数(以HCOOH),% 或 ≤0.0015 GB338-2011
碱的质量分数(以NH3),% ≤0.0002
羰基化合物的质量分数(以HCHO计), % ≤0.002 GB338-2011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指标要求如与厂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4其他须说明事项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60万元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17年集团公司通用化工产品甲醇定商集中采购结果》东北区域甲级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中“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许参与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本企业营业执照(如旧版营业执照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12-28 8:00:00 至 2018-01-03 23:59:59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