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建国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建国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招标,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建国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LWLYT-17E03
2.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建国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2.3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建国村
2.4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6工 期: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6月30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