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兰考县农田水利及安全饮水精准扶贫项目-仪封乡村组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二批李寨村、蔡岗村、东老君营村、东岗头村、毛古村文化广场)已批准建设,采购编号:兰发改审[2017]92号,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仪封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县农田水利及安全饮水精准扶贫项目-仪封乡村组道路及配套工程
(第二批李寨村、蔡岗村、东老君营村、东岗头村、毛古村文化广场)
2.5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其中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兰考县农田水利及安全饮水精准扶贫项目-仪封乡村组道路及配套工程
(第二批李寨村、蔡岗村、东老君营村、东岗头村、毛古村文化广场)施工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