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平山校区实训中心1#-5#楼工程 已由冀发改社会核字【2017】42号、冀发改招标核【2017】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平山校区实训中心1#-5#楼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合同估算价: 4377.084212万元
2.5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01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东路中国银行平山支行二楼)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份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为准)。
注: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 年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山县中国银行平山支行院内)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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