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元氏县李村垃圾填埋封场工程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审批投资【2017】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在元氏县内;主要建设内容是垃圾堆体边坡整形、渗滤液收集导排、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垃圾坝、封场覆盖系统、生态修复及其它附属设施设备;总投资:238.51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55932.94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建设期限: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未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咨询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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