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X2017-2246
1.招标条件
本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运维检修用房项目 已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以豫电后勤【2017】1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北二路以北、四港联动大道以西地块。
2.2规模:本项目运维检修用房总建筑面积16200 ㎡。
2.3招标范围、服务周期、质量要求、标段划分:
序号
招标范围
服务周期
质量要求
标段划分
1
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运维检修用房项目桩基进行检测,并按照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和其他相关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个月
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②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测量或地质或岩土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含以上级)技术职称、②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项目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近 3 年(指 201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须具备至少两项已完成的建筑桩基检测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检测报告);
3.5.2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指 201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须具备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建筑桩基检测类似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检测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起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和查询截止日期均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1.同一项目业绩不得在3.5.1、3.5.2项中重复统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