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职工大病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职工大病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 JXCGWT2017-GK-0071
三、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金乡县职工大病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机构,具有履行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要求的能力;
3、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大病保险业务;
4、属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授权书;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提供近三年(2014-2016)每个季度任意提供一本凭证(共计12本)并附三年的缴税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2014-2016)每个季度任意提供一本凭证(共计12本)并附三年的保险缴纳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
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9、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1.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1.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报价和纸制报价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