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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家嘴职工住宅小区活动中心三楼招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受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省省直住房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岳家嘴职工住宅小区活动中心三楼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受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省省直住房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岳家嘴职工住宅小区活动中心三楼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岳家嘴职工住宅小区活动中心三楼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DSYZB[2017]-0210
  三楼室内招标控制价:三年租金人民币不得低于1115766元,不得低于30993.5元/每月,不得低于50元/㎡·月,低于招标控制价做废标处理。
使用面积:岳家嘴职工住宅小区活动中心三楼,面积619.87㎡。
三楼天台招标控制价:三年租金人民币不得低于119635.92元,不得低于3323.22元/每月,不得低于2元/㎡·月,低于招标控制价做废标处理。
使用面积:岳家嘴职工住宅小区活动中心三楼,面积1661.61㎡。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出租房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有关要求:
 1、天台为露天式,作为三楼室内项目的配套设施,中标者可对天台进行合理利用, 同时须遵守武汉市城市管理及物业服务单位的相关要求,不得破坏天台及屋面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不得影响二楼房屋的正常使用,使用天台时须注意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
 2、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网吧、游戏厅、舞厅、麻将棋牌、车辆维修等及产生噪音、有害气体、污水的经营项目,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不得转让、转租、转让、分包门面。
  三、租赁期限:3年。
  四、房屋交付时间:租赁时间以出租方交房之日起计算(合同生效日为出租方交房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投标单位可同时报名全部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体户需提供授权人的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购买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上午9:00起至2017年12月29日下午17:00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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