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FWGK4709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物探一公司外雇轻型地震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2017FWGK4709;
2.3计划投资:人民币158.4万元(含税) ;
2.4服务期限:2018年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5实施地点:泰来、肇东、青冈、泰康等;
2.6招标范围:为地震生产提供轻型用车(皮卡)保障服务,皮卡车根据地震施工特点,随地震队驻外,每天早上6点出工,晚上一般为20点收工回驻地。主要工作为查排列等。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14小时。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编号为2017FWGK4709的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最多2人,最少为1人。若中标人为2人,工作量比例分配为60%和40%,;若本次中标人为1人,承担工作量为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项目;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道路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3年以上同类项目的管理经验;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年以上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12-29 9:00:00至 2018-1-4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