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作为湛江终端管制中心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勘察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勘察招标的条件。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委托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组织进行本工程的地质勘察邀请招标工作,选定勘察单位。
1.1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终端管制中心工程。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海东新区。
1.2.3 工程范围:工程地质勘察。
1.2.4 规划意见文件:湛城(用地)【2016】617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民航函【2016】842号。
1.2.6 资金来源:民航发展基金。
1.2.7 工程概况:在湛江市海东新区建设湛江终端管制中心管制楼和后勤保障用房,总建筑面积1.349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安防、供配电等附属工程。新建空管自动化系统主用席位27个、扩容备用席位21个,新建内话系统主用席位45个、扩容备用席位13个;建设甚高频通信系统48信道和高频地空通信系统1套;建设DVB-S气象卫星云图系统等气象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46449万元。
1.2.8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建筑红线进行工程勘察,并提交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3 投标资格
1.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证书。
1.3.2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1.3.3 参加本工程项目报名、投标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人员,并持本人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社保缴纳证明参加。
1.3.4 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1.3.5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3.6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7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
①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1.3.8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1.4 购买招标文件
1.4.1 自2017年12月 29 日至2018年1月5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