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机场【2017】300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2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跑道 摩擦系数测试车项目公开招标;
2.2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白塔国际机场;
2.3购置内容: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车1台。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2.5交货地点: 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中同时投标;
3.3本项目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或者《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许可证书》、或者在民航局专用设备管理系统中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3.5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有ISO9001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01月0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