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就校园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校园保安服务
2、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7]113号(总第393号)
3、项目预算:1863459.6元。
二、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 服务期限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地点
校园保安服务 2年 详见项目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所在地市的市级公-安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