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应收账款保险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2017CUC-HS-PUTIAN0813)现已由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本项目的招标人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 招标编号:2017CUC-HS-PUTIAN0813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 项目性质:服务
(四) 招标内容:两年约28亿元的应收账款保险。
(五) 采购预算:28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技术规范书)
(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八) 实施地点:北京
(九) 标段划分:无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则须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司章的复印件);若投标人注册地实行三(五)证合一工商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以下至少一项:信用保险业务,信用保险相关的担保业务;
(三)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40(含)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金,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网页截图等并加盖公司章;
(四) 投标人2016年净资产应不低于200亿元,应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和经正式审计的2014-2016年财务报告,包括 (审计报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且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无虚假记载;
(五) 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提供的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网页截图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至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2014年-2016年度赔款金额、年度保险金额的数据的证明(加盖公章)。
(七) 投标人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支撑团队人员名单;所有参加本项目实施的成员须提供个人从业经历、项目简历。
(八) 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四-7);
(九)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中,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具体详见附件四-8)
(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保险经纪人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十一)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如中标后,因投标人单方原因无法满足要求, 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退回合同已收到款项,并按照合同金额的30%支付罚金。(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四-9)
(十二) 对招标文件不可偏离项无偏离。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