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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展厅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展厅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7】E000100号

 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展厅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7】E000100号备案通过,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智能化系统集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展厅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第二次)。
2.3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5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展厅所需的智能化系统集成采购、安装及整体联动调试(包括展厅范围内现有的通用设备),具体参数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规格。本项目已经完成初步系统设计并已有初步设计图纸,投标人需要根据现有的图纸做系统的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具体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2.5交货时间:中标后投标人即刻安排软件开发、设备进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设备开始进场,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设备应全部进场,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安装并整体联动调试完成。深化设计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安排,但需保证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
2.6本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元整(¥10500000.00)。
2.7采购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规格、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项资质: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3.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3.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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