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口岸检测分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天津口岸检测分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17CNIC01-2109)(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 招标内容: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及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01 交通保障服务 轿车5辆,皮卡1辆 2年
02 劳务服务 监卸岗、监重岗、引车员 2年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七部分“服务需求部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0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汽车租赁业务许可相关资质。
(3)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须在滨海新区设有长期的正式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服务机构及专职专业人员。
02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内劳务输出(派遣)相关经营范围以及相关资质。
(3)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5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