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津市滨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煤改电维护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实行采购,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居民正常用电维护维修及售电。
2.2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2.3 建设地点:新袁村、官方村、小北庄村
3.2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输变电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资质许可证书四级及以上。
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3.5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 I C 卡,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3)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应单独配置,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试验员 1 名、材料员 1 名、机械员 1 名、造价员 1 名、资料员 1 名、民管员(劳务员) 1 名,可互相兼任;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均为本单位职工。总人数不少于5人。
3.6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借照、挂靠形式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如无以下不良记录需投标申请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相关承诺书: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 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
3) 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12月28日 至 2018 年1月4日,每日上午9 时 0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00 分 至 16 时 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