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蕉岭县陂角黄屋至青少宫路面改造工程、蕉岭县205国道至逢甲大桥路面改造工程、蕉岭县中华大桥至西塘公路改造工程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审批函[2017]296号、蕉发改审批函[2017]295号、蕉发改审批函[2017]1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相关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公路管理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1:蕉岭县陂角黄屋至青少宫路面改造工程,全长约3.946公里,其中A路线长度1.926km,起点于水关下(起点桩号K0+000),终点于G205国道盐仓(终点桩号K1+926);B路线长度为2.02km,起点于逢甲大桥(起点桩号K0+000),终点于水关下(终点桩号K2+000)。横断面采用整体式路基,A路段现状标准道路宽度组成为:7m=3.5m车行道+3.5m车行道;B路段现状标准道路宽度组成为:12m=2.5m+非机动车道+3.5m车行道+3.5m车行道+2.5m非机动车道。现拟对现状车行道进行一次加铺4.5cm厚沥青混凝土,两侧人行道不作改变,在受标高控制处按原标高设计,其余路段基本按照加铺厚度抬高,路基横断面宽度及布设基本维持原状不变,路基设计标高为路中心。
标段2::蕉岭县205国道至逢甲大桥路面改造工程,全长约3.21公里,起点于蕉城镇G205国道(起点桩号K0+000),终点于逢甲大桥(终点桩号K3+210)。横断面采用整体式路基,现状标准道路宽度组成为:12m=2.5m非机动车道+3.5m车行道+3.5m车行道+2.5m非机动车道。现拟对现状车行道进行一次加铺4.5cm厚沥青混凝土,两侧人行道不作改变,在受标高控制处按原标高设计,其余路段基本按照加铺厚度抬高,路基横断面宽度及布设基本维持原状不变,路基设计标高为路中心。
标段3:蕉岭县中华大桥至西塘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为蕉阳大道至逢甲大道,全长约0.779公里,起点位于蕉阳大道,终点位于逢甲大道上,本标段在原有道路基础上,主要以路面改造主,平面线型基本维持原有线位不变,对现有路面进行一次性加铺4.5cm厚沥青混凝土,在受标高控制处按原标高设计,其余路段基本按照加铺厚度抬高,路基横断面宽度及布设基本维持原状不变。
计划工期:标段1、标段2、标段3工期为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标段 起止地点 长度 主要工程项目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招标金额
(招标控制价)
1 蕉岭县陂角黄屋至青少宫 约3.946公里 蕉岭县陂角黄屋至青少宫路面改造工程,全长约3.946公里,现拟对现状车行道进行一次加铺4.5cm厚沥青混凝土,两侧人行道不作改变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869.1841万元
2 205国道至逢甲大桥 约3.21公里 蕉岭县205国道至逢甲大桥路面改造工程,全长约3.21公里,现拟对现状车行道进行一次加铺4.5cm厚沥青混凝土,两侧人行道不作改变 807.6135万元
3 蕉阳大道至逢甲大道 约0.779公里 蕉阳大道至逢甲大道,全长约0.779公里,对现有路面进行一次性加铺4.5cm厚沥青混凝土 287.1295万元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交安(A类)。
3.3 业绩要求:标段1、标段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有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新建、改建或改造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项目业绩。标段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有自201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或以上的新建、改建或改造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并提供业绩项目的业主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以方便审查人员咨询或考察,工程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图)。
3.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3.4.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标段1、标段2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的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要求),具有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标段3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使用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同时提供单位聘书)(外省的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要求),具有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项目经理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本项目报名后,投标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应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如果发现项目经理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否决其投标。
3.4.2本项目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以工程师证书初始颁发时间为准)及具有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有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质检工程师二代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应具有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测量工程师二代身份证及测量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二代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应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