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菜园沟村村道修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菜园沟村村道修建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 33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内容:谈判文件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本项目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 2018年01月03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