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东莞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焊接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746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东莞部分)项目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东清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焊接钢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东莞)一期项目管网工程主要包括长安镇环山渠、新民排渠、东引运河、霄边排渠、陈蔡涌等5条河涌的截污次支管工程,其中拟建截污排次支管总长约73.67km,管径DN400~DN1200.主要施工项目包括顶管工作(接收)井施工、顶管施工、支护开挖埋管施工以及附属机构物施工。
2.2招标内容:焊接钢管(具体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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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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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焊接钢管 |
D680*12 |
米 |
252 |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GBT 3091-2015及GB 50235-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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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焊接钢管 |
D790*14 |
米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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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焊接钢管 |
D820*14 |
米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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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焊接钢管 |
D1020*16 |
米 |
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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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焊接钢管 |
D1260*20 |
米 |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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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18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以及具备生产1200mm口径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6年或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1000mm口径及以上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大中型重点项目供货业绩,所供货业绩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要求:
如投标人以母公司名义投标,母公司应指定供货的子公司,子公司应满足上述生产能力要求和质量保证能力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01月11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