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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二次)公告1.招标条件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
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枣发改投资审批【2016】050号批准,以枣发改招标核字[2016]10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枣强县大营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大营镇皮毛工业园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铺设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网总长12721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估算:3033.1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拟投入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机械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所有项目班组人员需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3.6.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3.6.7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陆惠招标(/),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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