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及标段内容详见下表:
招标编号 |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标书费用(元) |
数量 |
交货说明 |
备注 |
CHDTDZ069/16-CL-0102 |
常用危险化学药品(≥31%盐酸、30%离子膜碱、25%-28%氨水、≥99.5%丙酮、≥92.5%或98.0%浓硫酸,浓盐酸36-38%等)及常用其他化学药品(29%聚合氯化铝) |
900 |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
12个月合同量通知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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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概况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中部的望城区,距长沙市北面约37km的湘江下游,交通方便,从长湘公路可进入专用进厂公路到达厂区。现机组规模为2×650MW的国产超临界参数燃煤汽轮发电机组,投产10年,同期配套建设有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并与机组同时投入运行。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资金。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供应产品的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件及经销许可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如有特别资质要求的,投标方应在开标现场提供《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6、以上为通用资质要求,各标段特别资质要求具体见下表【投标人资质中关于合格业绩的要求均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业绩,近5年业绩是指2013年1月1日至今期间的国内业绩;近3年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至今期间的国内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等)的扫描件和业绩合同的业主联系方式】:
序号 |
招标内容 |
入围条件 |
二 |
常用危险化学药品及其它常用化学药品 |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2、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易制毒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质复印件; 3、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需提供所合作运输队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质复印件; 4.代理商投标,则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的投标,且此代理商必须取得针对本次采购招标的授权。 5.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2家及以上供货业绩。 |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1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