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轻重卡汽车销售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邢台县行政审批局批复核准,批复文号:邢县行批[2017]95号,核准号:邢县审批招标核[2017]45号,招标人为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邢台县会宁镇西沙窝村;
2.2 招标范围: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3 建设内容:在轻重卡汽车销售市场内建设7条道路,全线长2025.645米。其中:经一路,全长190.83米;经二路,全长93米;经三路,全长
274.908米;纬一路,全长261.283米;纬二路,全长336.344米,纬三路,全长425.371米;纬四路,全长443.909米。道路为传统单幅面,断面形式分为两种;2米(绿化带)-8米(行车道)-2米(绿化带),总宽度12米;2米(绿化带)-12米(行车道)-2米(绿化带),总宽度16米。铺设雨水管道共2345米,污水管道共2081米。设计照明路灯74基,雨水检查井48座,污水检查井58座,收水井83座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批准意见。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有效的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01月08日08时30分至2018年01月12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01月08日08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17时30分
投标企业在开标截止时间须缴纳300元招标资料费,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9日14时00分,
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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